(一)争取孩子抚养权:当原抚养权归属方有严重虐待孩子、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等法定情况,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起诉前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邻居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
(二)争取增加抚养费: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能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子女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抚养费。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要准备好相关费用支出的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