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款中专属费用归属,被扶养人生活费归被扶养人,丧葬费用用于丧葬支出。
(二)剩余赔偿款由法定继承人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均等分配,但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照顾。
(四)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
(五)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少分或不分。
(六)各继承人可协商确定分配方式和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