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夫交女友属于个人自由,不应干涉。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结束,对方有重新开展感情生活的权利。
(二)若离婚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已处理好且无争议,维持现状即可。
(三)存在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另行起诉分割。
(四)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三年内可起诉再次分割。
(五)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有欺诈、胁迫情形,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