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及200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国家工作人员,如果被认定罪名成立,通常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
(二)国家工作人员面对财产、支出与合法收入差距巨大的情况,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说明财产来源,避免被认定为无法说明来源而被以非法所得论处。
(三)在司法处理过程中,涉案人员可以主动坦白、积极退赃或争取立功表现,以此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避免抗拒调查和拒不退赃,否则会被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