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认定方面,逃逸方通常负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可减轻逃逸方责任;若能证明事故由对方故意造成,逃逸方无责任。所以要积极收集对方过错或故意造成事故的证据。
(二)证据收集上,可从事故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入手。即便事故已过去多年,仍可尝试向交警部门报案,由其进行调查处理。
(三)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逃逸者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受害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