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销售假货金额达65万,要积极配合调查。倘若在销售时不知是伪劣产品,尽快收集能证明自己无主观故意的相关证据,如进货渠道的正规凭证、供应商的产品合格证明等。
(二)若被指控销售伪劣产品罪,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律师可从证据是否充分、事实认定是否准确、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多方面进行辩护,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结果。
(三)对于销售金额的认定,要仔细核对实际销售、已收款和应收款等情况,若存在计算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