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到案的犯罪嫌疑人会依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判罚,司法机关通过在案证据确定其犯罪行为,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区分主犯和从犯。主犯刑罚重,从犯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只要现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能证明已到案嫌疑人犯罪事实,法院就会依法判决。
(三)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会继续追逃,到案后再根据事实和证据另行审判,所有判罚遵循罪刑相适应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