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先共同申请离婚登记,之后有30天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顺利的话60天内可完成。要确保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
(二)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可提起诉讼。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第一次诉讼大概率不判离,需等6个月后二次起诉,二次起诉大概率判离,整体耗时可能一年多。起诉前要收集好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