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抚养权归属判定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且父母协议不成时,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样的规定充分考虑了不同年龄段子女的特点和需求,保障子女能在更适宜的环境中成长。
2.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负担多个子女可适当提高但不超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特殊情况可调整比例,且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可一次性给付。这能确保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得到合理保障。
建议父母双方尽量协商解决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在诉讼中提供自身有利于子女成长和合理支付抚养费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