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无意持刀伤人,通常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若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构成要件才可能定罪处罚,且过失犯罪无未遂形态,此时无需按故意伤害罪未遂处理。
(二)若主观上故意持刀伤人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可参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结合犯罪手段、行为动机、危害后果等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