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申请材料:撰写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清晰阐述申请理由,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同时确定保证方式,即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二)提交申请: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将申请书提交给办案机关。
(三)等待决定:办案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需按要求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若不同意,会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