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自己的法定继承身份,无论女儿是否出嫁,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未留遗嘱时,可以积极主张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分割遗产。
(二)若存在遗嘱情况,首先核实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若遗嘱有效,按照遗嘱内容处理遗产;若遗嘱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相关继承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