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孩子不能向法院起诉断绝母子关系。
自然血亲关系不可断绝
母子关系属于自然血亲关系,这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形成的,是客观存在且无法通过法律程序人为解除的。这种天然的血缘联系是基于生物学事实,与婚姻关系是否存续没有关联。即使父母离婚,亲子关系依然存在,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不会因离婚而消除。
法律规定的亲子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些义务是基于亲子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为任何一方的意愿而终止。
不过,如果存在法定情形,比如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但这是基于法律拟制的收养关系来改变亲子权利义务,并非真正意义上断绝血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