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商家协商,向商家说明其需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款,同时保存好聊天记录。
(二)若商家拒绝退款,向网购平台投诉,提供交易凭证、沟通记录等资料,利用平台处理机制和规则约束商家。
(三)平台介入未解决,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协负责调解,行政部门可查处商家违法行为。
(四)有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上述途径均无果,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退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