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不满两周岁,若无特殊情况,可由母亲争取直接抚养。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可先自行协商抚养权归属,若协商不成,双方应积极向法院举证自身更有利于子女成长,如提供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等。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要尊重其真实意愿,可与子女充分沟通,了解其想法。
(四)对于一儿一女的情况,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抚养方案,若一方存在虐待、吸毒等严重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另一方要收集相关证据,争取两个子女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