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书面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应撰写书面申请,在申请中清晰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以及打算采用的保证方式。
(二)证明符合条件
申请时要提供证据证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三)确定保证方式
可以选择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作为保证方式。
(四)提交申请并等待决定
将申请提交给办案机关,办案机关会在三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