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旦被认定参与洗钱犯罪活动,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交代自己的行为以及所知的相关信息,争取认定为自首或立功,这在量刑时会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二)若在经济上允许,及时退还洗钱的违法所得及收益,以减轻犯罪行为带来的危害后果,也可能使法院在量刑时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