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或坦白等从轻情节,可以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争取从宽处理。
(二)积极联系被害人,主动退赃退赔,尽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也会被考虑。
(三)若犯罪嫌疑人是被胁迫参与盗窃等有其他可减轻情节的情况,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