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要收集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证据,像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等,且证据要真实、合法并与案件有关联。
(二)协商赔偿: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三)诉讼维权:若协商不成,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应在离婚诉讼的同时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该项请求的,可在离婚后单独就此起诉;一审时被告未提出,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会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可一并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