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车辆肇事未达成和解时,若想申请交管部门调解,应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申请,交管部门会组织各方调解并出具调解书。
(二)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需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要准备好起诉状、事故认定书、相关费用票据等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若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