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民间借贷立案费用一般由原告垫付,最终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败诉或双方都有责任则按情况分担;胜诉可要求被告支付或申请退费;调解、简易程序、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
法律解析: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案所需的案件受理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垫付。这是为了启动司法程序。最终费用的承担遵循责任原则,若一方败诉就由其承担,若双方都有责任就共同分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则由法院依据具体案情确定各自分担数额。若原告胜诉,既可以要求被告支付该费用,也能向法院申请退费由法院向被告执行。当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时,案件受理费会减半收取,这体现了司法程序中的灵活性和鼓励和解的导向。如果您在民间借贷立案费用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