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员工挪用公司资金28万,公司可先与员工沟通,要求其尽快退还挪用资金,避免进入司法程序对公司和员工造成更大影响。
(二)若员工拒绝退还,公司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财务记录、转账凭证等,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在司法审判过程中,若员工有主动退还资金、认罪态度良好等情节,可作为从轻量刑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