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证方式包括书证,可收集家庭开支发票、消费记录,比如购买孩子学习用品、老人药品的票据,证明婚姻中家务劳动和照料付出。
(二)采用物证,保留为家庭购置的大型物品作为证据。
(三)收集证人证言,邀请了解情况的邻居、居委会工作人员证明一方对家庭的贡献。
(四)提供视听资料,像家庭生活视频、录音来直观反映付出。
(五)当事人也可进行陈述,但要明白其证明力较弱。同时收集证据过程需合法,要形成完整证据链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