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万,初次犯罪者可主动自首,如实向司法机关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理。
(二)要积极坦白,将自己盗窃的详细过程和情况毫无保留地说清楚。
(三)尽快退赃退赔,把盗窃所得的财物归还给被害人,减少被害人的损失。
(四)努力取得被害人谅解,比如真诚道歉等,让被害人出具谅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