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持有超三年借据的债权人,首先要确认自身是否有催讨债务、债务人承诺还款等能使诉讼时效中断的行为,若有相关证据,可放心向法院起诉。
(二)起诉前准备好借据及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若起诉后对方以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要积极寻找并提供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