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个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应避免触及对象30人以上或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10万元以上的情况,以防止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二)若已构成犯罪且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可争取适用缓刑,积极准备相关证明悔罪的材料。
(三)有能力的话进行部分退赃退赔,并努力取得存款人的谅解,争取对量刑有利。
(四)配合司法机关工作,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及时向相关部门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