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况紧急时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前往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申请前需准备好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法院在接收申请后48小时内会作出裁定,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会立即执行。申请人要在保全后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不然保全将被解除。
(二)已经起诉的,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法院会根据情况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