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八十多万的犯罪嫌疑人,若想争取从轻处罚,应积极退赃,弥补被害人损失,争取获得被害人谅解。
(二)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属于法定的从轻情节。
(三)若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也可争取从轻处理。
(四)在司法机关处理过程中,保持良好的认罪态度,配合调查和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