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抢劫数额达70万,犯罪嫌疑人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自首情节以获得从轻处罚。
(二)若有他人也参与抢劫,犯罪嫌疑人可以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争取立功表现。
(三)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以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其谅解,这在量刑时也会被司法机关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