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应在到期后三年诉讼时效内积极主张权利,比如通过书面催款函、短信、微信等方式保留主张权利的证据,避免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导致败诉。
(二)若已过三年诉讼时效,债权人起诉时,若债务人未提出时效抗辩,债权人仍有胜诉机会,胜诉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执行。
(三)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虽可随时要求还款,但要注意最长保护期为二十年,在未超此期限时及时取得生效法律文书以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