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车祸致人死亡后,应先明确肇事车辆是否投保交强险,若有则交强险会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内进行赔付。
(二)超出交强险赔付部分,查看是否有商业三者险。若有,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额和事故责任比例来确定商业三者险的赔付金额;若没有商业三者险,超出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三)考虑死者年龄、户籍、被扶养人等情况,这些因素会影响赔偿总额,赔偿项目涵盖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