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仅是带孩子二婚再离婚,没有法定过错行为,无需给对方赔偿。平时应注意保存自己无过错的证据,比如日常的聊天记录、生活照片等,以防对方无理要求赔偿。
(二)如果在婚姻中遭遇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过错行为,作为无过错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与他人同居的居住证明、家暴的报警记录等,以便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三)对于财产分割,带孩子一方可向法院提供孩子生活开销等相关证据,争取在财产分配上得到适当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