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让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误工费,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付,还有不足由侵权人承担。
(二)若被保险机动车在事故中有责任,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可获误工费赔偿,超出限额部分,商业三者险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三)若未投保商业险或超出商业险赔偿范围,侵权人自行承担误工费。
(四)受害人要确定误工费,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收入状况需自己举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