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再次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先确定是否出现法定情形,像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等情况。
(二)起诉前需收集充分证据来证明法定情形存在,例如医院诊断证明、虐待行为的相关证据等。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审理,若法院认定存在变更抚养关系的正当理由,会支持变更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