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卖假货金额达27万被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人应认识到面临的刑罚范围是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二)为争取从轻处罚,可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若有他人犯罪线索,可积极提供以立功。
(三)积极退赃,退还违法所得,并且对消费者的损失进行赔偿,展现悔罪态度。
(四)若属于从犯,可向法院说明自己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