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
1.受伤未致残,保留好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的相关票据,向责任方索赔。
2.因伤致残,除基本费用票据,还需准备残疾鉴定报告等,以争取残疾相关赔偿。
3.若不幸死亡,收集丧葬费、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费用等凭证进行索赔。
(二)财产损失赔偿:
1.保留车辆维修、物品损失、施救费用等票据。
2.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提供车辆价值评估证明索赔重置费用。
3.经营性车辆准备好运营收入证明,索赔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留存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凭证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