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前申请:确定要申请保全,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准备好相关财产线索和证据材料。申请后紧盯法院进度,收到保全裁定后,要在规定的30天内到法院起诉。
(二)诉中申请:先判断财产情况是否紧急,如果紧急,向法院说明情况,要求其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执行;若情况不紧急,提交申请后等待法院尽快处理。过程中配合法院,提供所需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