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想快速离婚,可选择诉讼调解离婚,在诉前调解环节达成离婚协议,让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婚姻关系即解除。
(二)也可选择协议离婚,但要经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双方要考虑清楚,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就能拿到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