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两周岁以内,女方可积极主张抚养权,因通常此阶段孩子随女方生活。
(二)女方若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应提供相关证明,争取优先获得抚养权。
(三)若孩子随女方生活时间长,可提供生活照片、邻居证人证言等,证明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
(四)若男方有其他子女,而女方无,可收集男方子女相关信息作为证据。
(五)若男方有赌博、酗酒等恶习,可收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等证明,增加获得抚养权机会。
(六)孩子八周岁以上愿随女方,可让孩子表达意愿并形成书面材料。
(七)女方可展示良好的经济收入证明、舒适的居住环境等,证明抚养条件更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