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责方应对措施
1.全责方先使用交强险对无责方车辆损失赔偿,遵循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规定。
2.若交强险赔偿不够,开启商业三者险理赔。
3.若商业三者险仍不足以赔偿,全责方个人承担剩余赔偿责任。
(二)无责方应对措施
1.及时和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沟通,确定损失范围与金额。
2.到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定损维修,保存好维修发票等凭证。
3.若双方就赔偿金额等协商不一致,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