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过错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需在离婚诉讼时提出。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当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其他重大过错这些情形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对过错行为导致的实际物质损失进行弥补,像因家庭暴力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补偿无过错方的精神痛苦,数额根据过错程度、行为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确定。无过错方要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该请求,符合条件法院会支持。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类似情况,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请求损害赔偿的条件,或者对赔偿数额等问题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