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侵权方协商,让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因为侵权方有责任承担赔偿,有义务出这笔钱。
(二)事故涉及机动车时,向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垫付,其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可支付抢救费用。
(三)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救助。
(四)后续产生纠纷,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