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能否取保要结合具体案情,若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条件,有机会申请。
(二)涉案13万虽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但如果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为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也可尝试申请。
(三)若嫌疑人有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企图自杀或逃跑等社会危险性,则不能取保。
(四)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提出申请,最终由办案机关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