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应对措施:收到开庭通知后,原告务必按时参加庭审,若确实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需提前向法院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审理。若有被告反诉情况,更应积极出庭应对。
(二)被告应对措施:被告收到开庭通知后应按时出庭,积极行使答辩、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庭,同样需提前与法院沟通并说明理由。若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更要重视,避免被拘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