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撞到普通野生动物:
1.及时停车查看车辆和动物状况;
2.设立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
3.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保留现场照片等证据。
(二)撞到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1.完成上述撞到普通野生动物的操作;
2.立刻联系林业部门或野生动物保护机构,不得擅自处置动物尸体;
3.若因紧急避险等情况致其伤亡,无需担责,但要配合调查;若因过错致其死亡,可能面临民事赔偿或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体现了对保护野生动物的严格保护,撞到后不可擅自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