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案件审理,可判断案件是否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符合则可向法院申请适用简易程序。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且遇到特殊情况需延长审限,法院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当事人只需配合法院工作即可。
(三)若案件存在公告送达、鉴定等情况,要做好审理时间延长的心理准备,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