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时效为两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日起算,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算。申请复议或诉讼时一并提赔偿请求,适用相关时效规定,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权则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法律解析:
依据国家赔偿相关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设定为两年,这样规定能在保障赔偿请求人权利的同时,确保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稳定。计算起点以知道或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行为为准,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排除,是为避免客观限制导致请求人无法及时主张权利。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这体现了程序上的衔接性。而时效中止制度,即在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时中止时效,待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请求人行使权利的特殊情况。如果您在国家赔偿时效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