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明确违约金约定且不违法时,违约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违约方可请求适当减少。
(三)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受损方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损失赔偿额含履行合同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损失。
(四)处理违约金问题可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