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进行离婚诉讼分割财产,要清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会收取案件受理费。不涉及财产分割,受理费通常在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20万元,无需额外交纳;超20万元部分,按0.5%交纳。
(二)诉讼中申请保全财产,需向法院交申请费。财产数额不超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交30元;超1000元至10万元部分,按1%交纳;超10万元部分,按0.5%交纳,申请保全措施费用最多不超500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