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孙子一般无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按顺序进行,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不在其中。
(二)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孙子可代位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若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明确将遗产留给孙子,孙子可依据遗嘱继承获得继承权,不受法定继承顺序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